关于2021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2021年,各地坚持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理念,以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为契机,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抓手,以数字化、智能化为驱动,较好推动了建筑业全产业链协调发展,装配式建筑的载体作用更加突出、速度和质量提升更加明显、竞争优势逐步体现。现将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发展情况
(一)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经省政府同意,2021年9月,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经信等14部门下发《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明确了未来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组织保障。截至目前,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省级文件3份、市州文件近40份,政策体系更加趋于完善,政策供给走在全国前列。
(二)发展速度明显加快。随着认识的不断提高,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速度明显加快。2021年,除恩施州外,全省各市州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呈现出大中城市承载年度目标任务绝对数较大、增量多,中小城市承载年度目标任务绝对数相对较少、增长幅度大的特点。2021年,全省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2508万㎡,同比增长77.5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67.20%。其中,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和其他混合结构建筑分别为1327万㎡、1060万㎡、121万㎡,同比增长率分别为97.81%、48.71%、316%,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分别为52.91%、42.26%、4.83%。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较2020年任务增长率分别达到106.51%、133.14%、161.88%,鄂州市和仙桃市任务完成率超过200%,天门市、荆州市、十堰市任务完成率超过145%,发展速度全省靠前。
(三)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一是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全省已建设武汉沌口片区六村综合改造项目、武汉中法示范城棚改项目、宜昌市山水春城项目等10--80万㎡的装配式项目34个,集成化、系列化、通用化的规模效应日益显现。二是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全省建设技术先进、安全适用、品质优良的装配式建筑项目56个,召开各类观摩交流活动23次,观摩人员超过4000人次,培育认定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20个、示范项目16个,较好引导和带动了装配式建筑发展。三是数智化水平逐步提高。三局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武建集团、武汉三木和森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探索推行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参数化设计、数字化设计检验及虚拟建造,开发使用工厂机器人及生产、管理、堆放、供应等信息系统12个,智能设备生产线106条,中信数智(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主动推动BIM全过程应用,搭建建筑行业、项目互联网平台,智能建造水平逐步提高。
(四)产业能力持续提升。一是行业融合加快。以湖北江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铁科工集团、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为代表的设备制造、新材料研发、信息技术企业加速向装配式建筑行业集聚和融合,为装配式建筑行业设备改造升级、新材料应用、信息化管理等基础能力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专业协同紧密。作为工程建设领域中数字技术的核心要素,BIM的逐步推广应用,为建筑全生命周期数据信息的集成和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提高了专业协同能力。三是构件供给充足。全省已建成投产生产基地84个,其中,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生产基地分别为40个、42个、2个,年设计产能分别为650万m³、310万吨、25万㎡,武汉市、宜昌市、荆门市、孝感市已建有三种结构体系的基地,能充分满足全省市场需求。四是产业集聚度提高。全省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达97家,覆盖16个市州,初步建成以武汉、宜昌、黄冈、荆州、荆门5个城市为主的武汉、鄂东、鄂西3个相对集中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化发展格局初步建立。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省装配式建筑呈现出支持力度加大、速效明显提升、能力不断夯实的稳健发展态势,但整体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识不强,对建筑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性认识不够,对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机遇把握不力,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力度,效果上不够明显,与住建部、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存在差距,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带头配建装配式建筑推进缓慢,阻力较大。
(二)发展不够平衡。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先进城市武汉市一家独大现象逐步显现,本地装配式产业基地产能释放比较充分,对孝感、宜昌、鄂州、黄冈等周边城市吸附力不断加强。中游城市体量总体还不够大,良性市场环境还未建立,落后市州还没有建设产业基地。二是结构体系发展不平衡。目前全省装配式建筑大部分是混凝土结构,装配式尤其钢结构住宅相对较少,钢结构建筑主要集中于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三是“公”“私”项目配建不平衡。社会投资开发的房建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的相对较多,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适合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要求带头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占比不够。
(三)质量还需提高。行业发展存在人才储备不足、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传统路径依赖性强、设计经验缺乏、工业化基础不够等问题;少数市州存在装配式项目较少、装配率偏低、工业建筑占比较大、单个项目配建比例不高等问题;企业还存在基础能力和产业链协同水平不高、智能化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协调,推行新型工业化与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认识,推动项目落地。各地要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发展共识和合力。要主动作为,严把关口,多措并举,落实激励措施和限制性规定,加大政策支持和市场培育力度,推进项目落地。同时,积极培育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和项目,带动项目高质量建设。
(二)正视问题,提升发展质量。先进城市要注重质量,提升品质;中游城市要对标先进,挖潜增效;相对落后的城市,要找准差距,抓紧赶队。同时,在发展装配式建筑过程中,摆脱传统路径依赖,走新型建筑工业化道路;在发展理念上,要树立以建筑为“产品”的经营理念;在组织内涵上,要建立对工程项目实行整体策划、全面部署、协同运营的管理体系;在企业核心能力上,要充分体现技术产品的集成能力和组织管理的协同能力。
(三)加强督导,确保任务完成。各地要以部省和当地政府提出的到2025年发展目标和省厅下达的装配式建筑年度任务为牵引,搞好任务分解、调度、督导和考核,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报送双月信息,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zjt.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202/t20220208_39931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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