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部党组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治理行动落实落地,9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视频调度会,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地区在巩固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2022年前三季度,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比分别下降25.04%和23.65%,较大及以上事故同比减少2起,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巩固安全隐患整治成效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甘肃省印发《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导则》,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增强监督工作时效性和操作性,统一监督标准和规范监督行为,督促和保障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尽职尽责。导则由“总则、基本规定、监督程序、 档案管理及附录”5部分、共41条具体监管措施要求组成,并配备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用表18套,指导各地深化分级分类重点监督,提升信息化监督水平,强化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合肥市先后开展了建筑施工集中整治系列行动,启动至今,市城乡建设局6个督查组共计对130个项目开展督查,发现了隐患676条,均已严格要求参建单位落实整改。组织县区互查,通过县区之间督查集中整治文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情况,促进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各县区主管部门共派出互查组40个、共计154人次,共互查项目40个、发现问题隐患277条,隐患整改正在进行中。云南省昆明市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停工及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监管范围内停工项目情况,根据底数清单制订停工项目巡查检查计划。复工期间,容易出现安全生产工作准备不充分、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设备检修不到位、员工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是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加强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各项规定要求后有序复工。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3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27个,下发整改记录表27份、整改通知书3份,检查隐患共计294条,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验收销号。
开展防高坠攻坚行动 建立完善对策措施
山东省出台系列措施,开展防高坠百日行动,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定期通报开展情况,持续强化预防高坠专项整治,全面扎紧织牢制度笼子,坚决防范遏制高坠事故发生。《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指南》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防范”的原则,用10章40小节,从“正面引导”和“反面禁止”两个角度,进一步厘清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责任边界,有效保障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方案,落实晨会制度,倒逼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督促事故隐患闭环整改;进一步明确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积极推广应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企业每月、项目部每周、安全员每天、班组长每班检查核实一次,自检情况纳入晨会和交底内容,并详细记入项目考评资料和施工日志。重庆市认真谋划,打出组合拳,破冰“攻坚战”,力争实现“十四五”期间高处坠落死亡人数下降50%目标。启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每日“防高坠三检”》检查记录表,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是健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每天3次“双签字”检查制度,将预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必查内容。2022年,先后组织编制并发布实施《建筑施工高处坠落防治安全技术标准》《施工现场防高处坠落生命线设置标准图集》等地方标准以及《房屋市政工程防高坠安全技术要点》等技术文件,以规范生命线设置、切实发挥生命线防坠作用为抓手,强化实体安全防护,做实做细施工现场防高坠措施。强化习惯性违章专项治理,将施工现场防高坠落实情况纳入每月质量安全“飞检”和“四不两直”专项检查内容,对违章行为“零容忍”,对发现的企业隐患排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违反操作规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
加大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 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成涵盖项目、企业、人员、诚信数据的“智慧建管”平台,编制发布《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并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施工现场神经末梢,实现材料、人员、设备、工程进度全方位、全天候实时监控。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等全数管控,在施工工地入口处安装实名制门禁系统,实时监控人员流动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江苏省南通市9月底组织全市安全监管一线工作人员和项目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等,进一步提高基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现场安全检查能力、重大危险源辨识能力及隐患处置能力。
建立建筑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着力提升行业监管执法效能
山西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置程序,切实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监管执法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建立网格化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指导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城管部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以工程项目为单元积极构建网格化监管执法机制,每个项目都明确了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网格责任人,具体承担项目建筑市场行为日常监管和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工作。通过建立工程项目监管执法责任清单,形成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效果。北京市坚持“依法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约束、社会共治”的监管思路,聚焦持续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背景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升级“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为“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利用现有行政业务数据,创造市场健康指标等公共服务产品,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与服务机制,每天对建筑市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并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将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